罚没1.1亿元 三大外资轮胎企业“潜规则”调查
近日,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管局相关人员谈查办轮胎行业商业贿赂系列案的体会及思考,指出应勇于挑战行业“潜规则”提升工商执法影响力。
2016年年底以来,上海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历时三年半,查办了10件轮胎企业商业贿赂系列案件,罚没款达1.1亿元,涉案的均是知名轮胎企业,引起社会较大反响。
其中,闵行区市场监管局对3家企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没款3800万元。这三家轮胎企业分别是米其林(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普利司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上海优科豪马轮胎销售有限公司。
据了解,关于米其林的处罚时间为2016年12月23日,没收违法所得18442865.44元,并处罚款16万元。
据了解,关于普利司通的处罚时间为2016年9月20日,没收违法所得17395026.49元,并处罚款15万元。
据了解,关于优科豪马的处罚时间为2016年9月1日,没收违法所得5149867.57元,并处罚款10万元。
据闵行区市场监管局办案人员介绍, 轮胎行业商业贿赂系列案从案情上看相对简单,均是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商业贿赂的相关规定。但从案件办理过程看,此系列案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呈现以下四个特点。
一是涉案企业数量多、知名度高;
二是违法行为类似、模式雷同;
三是调查取证要求高、难度大;
四是参与办案单位和人员多,组织协调难。
轮胎案件案值大、涉及面广,轮胎厂商提供的资料种类繁多、数量庞大、数据更加惊人,同时涉及的下游厂商遍及全国各地,闵行区市场监管局多次向经销商、零售商核实材料和数据。
在充分调研和个案分析的基础上,闵行区市场监管局集中执法资源,迅速全面展开调查,以强有力的组织部署,保障了轮胎系列案件的顺利开展。
据了解,轮胎系列案的查办正值《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期间,此系列案为《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有关条款的制定,提供了实践参考。
新《反不正当竞争法》于明年1月1日施行,届时,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推动轮胎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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