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商局公布25款不合格机油名单 壳牌、中石化上榜
2017-10-19
【车与轮10月19日讯】10月16日,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通报2017年度流通领域润滑油、制动液商品质量抽查检验情况,本次抽检判定25款润滑油、制动液不合格。涉及的主要问题为:运动黏度(100℃)、低温动力黏度、倾点、蒸发损失、泡沫性、闪点(开口)、蒸发性能、运动黏度(-40℃)、平衡回流沸点、湿平衡回流沸点等项目不合格。具体情况如下:
润滑油
运动黏度(100℃)项目不合格商品名单
低温动力黏度项目不合格商品名
倾点项目不合格商品名单
泡沫性项目不合格商品名单
闪点(开口)项目不合格商品名单
蒸发损失(诺亚克法)(润滑油)项目不合格商品名单
制动液
蒸发性能项目不合格商品名单
运动黏度(-40℃)项目不合格商品名单
平衡回流沸点项目不合格商品名单
湿平衡回流沸点项目不合格商品名单
运动黏度(100℃)项目不合格商品名单
据了解,部分抽检的产品,厂家称是假冒其商标、厂名厂址,并且还能提供鉴别方法,具体详情,我们将后续跟进。也请厂家尽快拿出解决方案,保障授权商和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广东省工商局表示,已向不合格商品的生产者发出了不得提供本次检验判定不合格商品(同一商标同一规格型号润滑油、制动液商品)的行政告知书,向相关销售者发出了责令停止销售本次检验判定不合格商品(同一商标同一规格型号润滑油、制动液商品)的通知书。
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据《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商品销售者实施了行政处罚,同时采取了多项措施督促全省销售者对相同标称商标相同型号不合格商品予以退市、依据消费者要求对已销售的润滑油、制动液商品予以退货。
对于拒不履行退市及依据消费者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工商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通报的不合格商品生产企业和有关经销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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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中国质量新闻网 责任编辑 | 赵天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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