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星收购锦湖之路再遇坎坷
2017-06-15
【车与轮6月15日讯】据了解双星轮胎有限公司与锦湖轮胎有限公司之间的协议已偏离前母公司锦湖工业有限公司债权人的要求。
据报告显示,锦湖韩亚集团董事长朴三求提出将商标费从年售额的0.2%提高到0.5%。
韩国JoongAng说:“在新的条款下,双星方面要在未来的20年每年向锦湖的债权人支付1500亿韩元,而去年的销售额则为3万亿韩元。”
朴三求补充说道,还要求商标强制使用期限从五年延长到二十年,让双星支付商标使用费比预期更长。
据报道,双星曾告诉韩国开发银行领导的债券人,“不可能接收锦湖的建议。”双星于3月于锦湖债权人签署了一项8.3亿美元股票的购买协议,以收购42%的股份。作为前老板,朴三求有权利购回双星股份的权利。但他在四月份放弃了这份权利,朴三求在一份声明表示,韩国开发银行领导的债券人已通知他,尽管双星已经获得了投标书,他也不会被允许组建一个财团来购买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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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 | 宋 维瀚
投稿&合作 | 韩天宇 hantianyu@mrlunta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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