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国家通过对华轮胎反倾销终裁,涉及45家中国轮胎企业
2017-02-23
2月17日,巴西外贸委员会执行管理委员会(GECEX)在官方公报发布2017年第3号决议,对原产自中国的农机轮胎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裁定中国涉案产品生产商/出口商的反倾销税为307.09~3420.75美元/吨(详见下表)。反倾销税征收期为5年,自本决议公布之日起生效。
涉及的轮胎企业名单如下:
2015年12月21日,巴西工业外贸服务部在官方公报上发布外贸秘书处2015年第83号令,正式对原产自中国的农机轮胎启动反倾销调查。
2016年4月15日,巴西工业外贸服务部在官方公报上发布外贸秘书处2016年第23号令,对原产自中国的农机轮胎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上述涉案产品存在倾销,对巴西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且倾销与产业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文章来源:中国橡胶网 责任编辑:彭冲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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