橡胶公司收到警示函

2017-09-28

公告显示,截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挂牌公司利兴橡胶未在 2017 年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半年度报告。



利兴橡胶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

信息披露细则》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 )第十一条之规定,公司相关信息披露负责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以下简称“《业务规则》” )第 1.5 条的相关规定。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信息披露细则》第四十七条及《业务规则》第 1.4 条、第 6.1 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对利兴橡胶及相关信息披露负责人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据悉,利兴橡胶于 2017 年 5 月 13 日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后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及相关管理人员被依法拘留无法对外联系,事故案件审理中,具体情况暂未公示,无法通过正规渠道了解。由此,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主办券商仍未能与利兴橡胶实际控制人耿怀兴先生及董秘/信息披露人梁东坡先生取得直接联系。


另利兴橡胶生产经营及财务会计工作停滞,《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无法预计披露时间,若未在 2017 年 10 月 31 日前披露半年报,利兴橡胶的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来源:聚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