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未达标准 10家橡胶轮胎厂被限产、停电!

2018-01-08

近日,中原轮胎等8家企业,因未兑现环保承诺,排污未达标准,被玉田县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执行错峰生产,停止生产供电。


8家企业分别是:

  玉田县中玺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玉田县汇达橡胶厂

  玉田县汇德橡胶厂

  玉田县唐大橡胶有限公司

  唐山中原轮胎责任有限公司

  玉田县宏鑫橡胶有限公司

  玉田县伟杰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京环兴宇(唐山)橡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以上8家企业已签订了《申请秋冬季错峰生产期间达标承诺书》,承诺2017年——2018年秋冬季错峰生产期间,每月聘请有资质检测机构,对各排污节点至少监测1次,确保达标排污。截至2018年1月4日,以上8家企业均未按照时间节点提供相关监测报告,被暂停免于秋冬错峰生产,执行错峰生产,停止生产供电。

同时,日前从莱芜市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为切实加强对重污染天气的应对,有效减轻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大气污染,保障人民身体健康,莱芜市发布了《莱芜市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方案》。


将对莱钢集团、泰钢集团、九羊集团三大钢铁企业,固德化工、汶河化工、福泉橡胶、慧通轮胎等化工及橡胶生产企业,水泥粉磨站等大气重污染行业一律实行限产60%,并将限产产能落实到具体生产线。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燃煤机组(锅炉)必须稳定达到超低排放标准要求,达不到要求的停产治理。水泥熟料生产线、铸造行业、砖瓦窑企业严格落实错峰生产要求,全部停产。各工业企业除确保民生供暖燃煤外,严格按照要求完成煤炭压减任务。


文章来源 | 网络   责任编辑 | 彭冲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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